國父孫女孫穗芬因未繫安全帶發生車禍,孫家人建議,台灣應立法後座應繫安全帶,以確保安全;有切身之痛的台中市長胡志強昨日亦表示,為什麼這麼一件好事立法院不趕緊辦,非要讓不幸接二連三發生嗎?
這讓我想到王默君,當年到高雄趕場作秀,也是因為坐在計程車後座,遭對面駛來的砂石車正面撞擊,計程車雖緊急打方向盤,卻躲不開一場浩劫,王默君和同坐的龍眼當場香銷玉殞(請參閱上文我跟王默君相處的那段日子):

像王默君那樣守法的人一定會按規定繫安全帶,也許會因此保住一條命,通過後座繫安全帶,比公務員18趴、軍教人員課稅應該簡單多了吧,邁入中華民國100年,還在吵吵鬧鬧,立委諸公不覺慚愧嗎?多送給老百姓一些利多不好嗎?根據美國運輸部研究,汽車內危險指數最高的固然是駕駛座,但後座的危險度也不低,尤其是後座左右兩側,危險係數都高達7成。
現在酒駕的人那麼多,多一層法律多一層保障,想必大多數民眾都會贊成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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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勒爺李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