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長朱立倫就任滿月,在市政會議中突然來段「震撼教育」,嚴禁公務員稱某某人為「公」或「座」。他說:「如果稱哪個人是什麼『公』,那不如把他請到公廟裡;如果稱哪個人是什麼『座』,那不如請他回家當太座比較適合」,

其實我說朱公,喔,不!朱縣長,事情沒那麼大條啦,不過是個稱號而已,是咱們老祖宗傳下來,對資深一輩的人表示尊敬而已,在職場上以此相稱只顯出溫暖敦厚的一面,就像您對國民黨大老吳伯雄,不是也以「伯公」稱之嗎?也沒人怪過您。

現在很多所謂的「新世代」有許多新鮮的稱謂,什麼「趕羚羊」、「草枝擺」、「草泥馬」、「恁老師」、「恁祖嬷」、「奸巧」、「小龍女」、「嫖妓中」,還有稱國家領袖什麼「馬英狗」的….您覺得哪一種好聽呢?

當然啦,如果稱胡志強叫「胡公」、「志公」;稱朱立倫是「朱公」、「倫公」;稱馬英九是「馬公」、「英公」、「九公」….的確有點不好意思,不過您放心,真到了那個輩分,會有適合您的稱號出來的。

不過我倒是很欣賞朱立倫的服務態度,他在市政會議中強調,清廉勤政愛民是基本要求,市政工作沒有假期,局處首長不要只是混日子。別以為把官做好就好,把媒體關係搞好就可以,如果這樣的話,「我就會請你回家」,因為這邊是要做事情的,事情做不好,一切都免談。

這段話希望新北市的官員都聽清楚了,你們是來服務老百姓的,不是來當官的。

至於要不要改稱呼,我覺得不必在小地方吹毛求疵,好的傳統只要不妨愛公務,保留下來又有何妨。

不過,「史屁伯」的確有點不太文雅,您如果稱我「旼兄」我也樂於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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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勒爺李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