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跨國詐騙犯罪的14名台灣人被菲律賓遣送到中國,引起外交部強烈抗議,特別召見菲國駐台代表表達嚴正立場,菲律賓則對我國的反應表示相當的不解和錯愕。
不管別人是怎麼想啦,以我個人立場,詐騙份子就是壞蛋,是壞蛋就該抓起來,而且要嚴刑峻罰。
史屁伯過年期間好容易帶了一個團,沒想途中遇到扒手,把我包包裡的錢偷了個精光,那是我七天的團費ㄝ!一車37口人全靠這些錢吃吃喝喝,這下子全完了蛋,我恨死了這些宵小渾蛋!
詐騙集團橫行台灣數十年,有多少貧老孤小被騙,有的傾家蕩產、有的燒炭自殺,全是這些渾蛋害的。
這次菲律賓抓到詐欺犯,我外交部也太小題大作了,這無關國格,以國際法而言,菲律賓根本沒錯,犯罪地點在大陸、受害者也是大陸人,菲律賓跟咱們又無邦交,把犯人抓著了不往大陸送往哪送?就如江南案,台灣的幫派份子到美國作案,把人家「美國籍」幹掉了,你敢叫美國司法界放人嗎?
於私而言,台灣法律太輕(除了把好好一個阿兵哥誤殺之外),大陸法律較嚴,應該送到大陸多關他幾年,免得又出來害人,最好送去北大荒勞改。
台灣應該感到慚愧,大陸也一樣應該感到汗顏,兩邊都拿詐騙集團沒辦法,還拜菲律賓之賜,實在應該好好謝謝菲律賓才對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貝勒爺李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