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志良在衛生署長任內最後一天狀告鄭弘儀等七名電視名嘴,涉嫌散布傳染病疫情謠言,導致沒打疫苗的民眾因流感重症喪命。

楊志良也知道這是一件「言論自由」VS「社會責任」的爭議,這官司不好打,他覺得那些名嘴應當「下地獄」,但未必會「進監牢」。
問題是,下地獄是以後的事,害死人是現代式,政府拿名嘴沒辦法,法律拿名嘴沒辦法,咱們就任令那些名嘴們為所欲為,繼續害死天下蒼生?
當然,政府不是每件事都是對的,否則不會發生江國慶被冤死案,但我絕對不會相信名嘴,好像他們什麼都懂,什麼議題都能侃侃而談,他們是先知?他們是天才?從太空艙到狗熊身上的蚤子,都能談出一篇大道理,你會相信嗎?是不是為反對而反對、是不是為區區車馬費而泯滅良心,用膝蓋頭想都知道。
不懂耶,不論藍綠上節目的都固定是那幾個人,不論甚麼議題也都是那幾個人,他們真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無所不通?那天下所有的博士、專家、學者不都白念了,光看這幾個人表演就行了,不是嗎?
放著那麼寶貴的黃金時間看這些垃圾名嘴耍嘴皮子,媒體經營者的良心在哪裡?做政論節目省錢我知道,但套句楊志良的話:「你不怕下地獄?」
法律拿你們沒辦法,咱們小老百姓難道就任由這些名嘴宰割?我們能不能拒買名嘴代言的商品?我們能不能一人一信、一人一電話打進電視台,告訴那些大老闆,我們不想看、不想聽,請他們換掉名嘴?我們能不能一見到名嘴就躲得遠遠的表達我們的憤怒?我們能不能拒選那些名嘴教授的課,、能不能…..,我相信一定還有其他辦法對付這些名嘴,政府做不到的,我們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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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勒爺李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